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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在放置工程视图或创建草图之后,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来添加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 自动中心线 使用预定义的条件向选定的工程视图或草图中添加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 手动中心线 分别向选定的特征添加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自动中心线

    可以将自动中心线和中心标记添加到圆、圆弧、椭圆和阵列中,包括带有孔和拉伸切口(对称拉伸除外)的模型。iFeature 和 iPart 也可以包含自动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设置工程图时,使用“文档设置”对话框中的选项来定义向工程视图中添加自动中心线的默认条件。要使所有的新工程图都可使用自动中心线条件,请在工程图模板中对它们进行设置。

    设置包括要接收中心线和中心标记的特征类型,以及几何图元是正轴投影还是平行投影。可以设置阈值,来排除小于或大于指定半径和小于最小角度的环形特征。

    将视图添加到工程图中后,可以使用默认条件添加自动中心线。如果需要,每次可以更改一个或多个选定视图的设置。

    中心线或中心标记的格式在“中心标记样式”中指定。将设置保存在样式库中后,样式会应用到使用库的所有工程图中。

    注意不能在光栅工程视图中创建自动中心线。

    手动中心线

    可以手动将四种类型的中心线和中心标记应用到工程视图中的各个特征或零件。

    • 中心标记用于标注孔、圆形边和圆柱形几何图元的中心
    • 中心线用于标注孔、圆形边和圆柱形几何图元的中心
    • 对分中心线用于创建对分两条直线的中心线
    • 中心阵列用于在具有一致特征阵列的设计上创建中心线
      注意如果阵列为环形,选择所有成员后将自动放置中心标记。

    修改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无论是放置自动中心线还是放置手动中心线,都可以通过某些方式对它们进行修改。

    • 修改图层样式。
    • 修改中心标记样式。
    • 隐藏或显示延长线。
    • 关闭所选的中心标记和中心线的可见性。
    • 将中心标记与边对齐。
    • 将中心标记配合到特征上。
    • 在延长线中添加或删除虚线。
    • 在延长线上设置均匀的虚线。

    工程图的重心

    可以为每个视图计算模型的重心。在浏览器中,选择模型的顶层,然后单击鼠标右键并选择“重心”。该命令将计算此模型的重心并在该重心的相对位置处的工程视图上生成一个重心标记。

    重心计算不会参考此零部件的物理特性值。更改相应模型时,将更新此工程视图上的重心位置。

    一个视图仅显示一个重心表达(重叠视图除外)。每个重叠位置表达可显示一个重心(与基础表达一样)。

    草图视图和表达文件的视图不支持重心。

    对于切割操作(例如局部视图和修剪视图),将在原始零部件(而不是修剪模型或局部模型)上执行重心计算。

    将为工程视图中引用的模型计算工程视图上的重心位置。重心计算将考虑下列各项:

    • 在视图中参考的位置表达。设计视图表达和详细等级表达不影响重心。重心仅参考部件的主要详细等级表达。对模型的抑制或替换不会影响重心的位置。

    • 焊接件状态(准备、焊接件、加工视图)。隔离零部件的准备视图不能显示重心。

    • iPart 或 iAssembly 成员视图。

    • 钣金展开模式与折叠模型。

    由样式和标准编辑器中的中心标记样式设置中心标记的格式。

    无法使用拖动方式移动重心中心标记。

    演示如何在工程视图上使用重心标记。

    设置中心线和中心标记的样式

    请在将中心线和中心标记放置到工程图中之前,使用与激活的标准关联的默认样式,或者修改样式中的标记、间隙、延长和其他属性。激活的中心标记样式控制自动和手动中心标记和中心线的外观。除非将对样式的修改保存到样式库中,否则这些修改将只在当前文档中有效。默认样式设置适用于所有使用激活标准的文档。

    可以在样式和标准编辑器中编辑中心标记样式,以更改标记、间隙、拉伸和其他属性。如果中心标记和中心线的线型设置为连续,则所有中心标记样式属性将应用到工程图中的中心标记和中心线。

    您可以在样式和标准编辑器的“图层”区域中更改中心标记和中心线的线型。然后,工程图中的中心标记和中心线的外观将根据选定的线型而改变。

    使用自动中心线和中心标记的提示

    使用中心线和中心标记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 从属视图继承基础视图中的中心线设置。可以在放置完成后更改从属视图的设置。
    • 如果在删除个别中心线或中心标记之后重新应用自动中心线,则被删除的中心线或中心标记也会被重新应用。
    • 如果在删除个别中心线或中心标记之后重新应用自动中心线,则隐藏的中心线或中心标记不会被重新应用。
    • 当特征共享一个公共的中心点时,自动中心线只会放置一个中心线或中心标记。
    • 如果阵列的某个中心线与同一个阵列的另一个中心线重叠,则可以选择保留哪个中心线,或者将它们都删除并手动创建一个将它们合并在一起的中心线。
    • 自动中心线不会应用到模型或视图中关闭了可见性的特征上。
    • 如果在草图中创建阵列,且该草图被某个特征退化(例如,该草图被拉伸),则仅创建中心标记。
    • 向模型中添加特征或者更改模型中的特征后,请重新应用自动中心线,或者手动在新特征上放置中心线。
    • 向阵列应用中心线和中心标记后,将标记每个元素,包括嵌套阵列的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添加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可以向工程视图中添加自动中心线和自动标记,也可以手动添加几种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向工程视图添加自动中心线

    可以向圆、圆弧、椭圆、阵列和钣金冲压中添加自动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注意不能在光栅工程视图中创建自动中心线。
    1. 选择一个或多个工程视图(在按住 Shift 键的同时选择或按住 CTRL 键的同时选择),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自动中心线”。
    2. 在“中心线设置”对话框中,选择要添加中心线的特征。
    3. 设置“法向”或“平行”投影。
    4. 对带有自动中心线的标记设置特征限制:
      • 在“半径阈值”框中,输入最小半径或最大半径,将不在范围内的元素排除出去。
      • 在“圆弧角度阈值”框中,输入最小角度,将角度较小的元素排除出去。
      注意如果在进行多个选择时,没有有效的选择可用于创建自动中心线,则关联菜单中的“自动中心线”选项将不可用。此选项仅在用于创建自动中心线的所有选择均有效时才可用。
    提示可以在“文档设置”对话框的“工程图”选项卡上设置自动中心线的默认设置。

    手动添加中心标记

     
    1. 在功能区上,单击 “标注”选项卡 “符号”面板 “中心标记”
    2. 在图形窗口中,单击要放置中心标记的特征。

      对于钣金冲压,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中或清除要更改优先级的“冲压中心”上的复选框。

    3. 继续选择要放置中心标记的特征。
    4. 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结束”结束操作。

      演示如何创建中心标记

    手动添加对分中心线

     
    1. 在功能区上,单击 “标注”选项卡 “符号”面板 “对分中心线”
    2. 在图形窗口中,单击要在其间放置对分中心线的两条线。
      注意选定用来创建对分中心线的直线必须完全对齐。如果需要,请添加或修改部件中的约束以对齐相应的零部件,然后更新工程视图。
    3. 操作将保持激活状态,用户可以添加其他对分中心线。
    4. 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结束”结束操作。

      演示如何创建对分中心线

    手动添加中心线

     
    1. 在功能区上,单击 “标注”选项卡 “符号”面板 “中心线”
    2. 在图形窗口中,单击第一个要添加中心线的特征。
    3. 单击第二个要添加中心线的特征。
    4. 继续选择特征直到全部所需特征都被添加了中心线。
    5. 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创建”以接受显示的中心线。操作将保持激活状态,用户可以添加其他中心线。
      注意如果特征形成了一个环形阵列,将创建一条环形中心线。

    手动添加中心阵列

     
    1. 在功能区上,单击 “标注”选项卡 “符号”面板 “中心阵列”
    2. 选择要定义阵列中心的特征或边。
    3. 单击阵列的第一个特征。
    4. 继续单击特征直到全部所需特征都被添加了中心线。
    5. 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创建”接受显示的中心阵列。操作将保持激活状态,用户可以添加其他中心阵列。

      演示如何创建中心阵列

    例如,通过单击中心孔,然后按顺时针或逆时针顺序单击圆上的每个孔,为中心阵列创建一个闭合环形中心线。

    编辑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您可以编辑中心线和中心标记,打开或关闭可见性,还可以自定义延长线的外观。

    拖动中心线或中心标记的延长线的终点,进行延长或缩短。

    隐藏或显示中心线或中心标记

    1. 选择不需要的中心线和中心标记。
    2. 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可见性”。
    3. 清除复选标记,以关闭所选中心线或中心标记的可见性。

    恢复隐藏中心线或中心标记的可见性的步骤:

    1. 单击包含隐藏中心线和中心标记的视图。
    2. 单击鼠标右键并选择“标注可见性”。
    3. 单击“显示隐藏标注”。

    可见的中心线和中心标记将变暗且无法选择。

    隐藏或显示尺寸界线

    1. 在中心标记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编辑”“尺寸界线”。
    2. 选择复选标记显示延长线,或清除复选标记隐藏延长线。

    中心标记与边对齐

    1. 在中心标记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编辑”“以边为基准排列”。
    2. 在图形窗口中,单击要对齐中心标记的边。

    将中心标记配合到特征上

    在中心标记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编辑”“配合中心标记”使尺寸界线正好显示在其关联的特征内。如果激活的样式指定尺寸界线超出该特征,则尺寸界线将延伸出特征边外指定的距离。

    在尺寸界线中添加或删除虚线

    1. 在尺寸界线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编辑”“添加/删除虚线”。
    2. 在图形窗口中,在每条虚线的位置单击尺寸界线。如果没有虚线,则将创建一条。如果单击了现有虚线,它将被删除。
      注意仅在根据样式中心线间距足够大时,才会添加虚线。如果空间过小,则不会添加虚线。
    3. 根据需要继续选择延长线。
    4. 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结束添加/删除虚线”结束操作。
    注意若要使虚线的间距相等,可以在添加或删除虚线之前设置“均匀虚线”。

    在尺寸界线中设置均匀虚线

    在添加或删除虚线之前选择“均匀虚线”,以保持间距统一。

    1. 在中心标记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编辑”“均匀虚线”。
    2. 要将非均匀间距的虚线设置为等间距,可选择“均匀虚线”。
    3. 要启用可变间距或要将现有的虚线移动为不同的间距,可清除复选标记。

    更改中心线和中心标记的样式

    激活的中心标记样式控制自动和手动中心标记和中心线的外观。除非将对样式的修改保存到样式库中,否则这些修改将只在当前文档中有效。默认样式设置适用于所有使用激活标准的文档。

    1. 在中心标记或中心线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编辑中心标记样式”。
    2. 在样式和标准编辑器中,更改标记、间隙、拉伸和其他属性。如果中心标记和中心线的线型设置为连续,则所有中心标记样式属性将应用到工程图中。
    3. 若要更改中心标记或中心线的线型,请在样式和标准编辑器中展开“图层”区域,然后单击“中心标记”或“中心线”项。在“图层样式”表中选择所需的线型,然后单击“保存”和“完成”。工程图中的中心标记和中心线的外观将根据选定的线型而改变。

    自动中心线

    为向工程视图中添加自动中心线和中心标记设定默认设置,或者更改选定视图的中心线和中心标记设置。创建视图时将使用默认设置。

    访问:

    设置工程图或模板时,单击 “工具”选项卡 “选项”面板 “文档设置”“工程图”,单击“自动中心线...”

    要向视图中添加自动中心线,请选择该视图,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自动中心线”。

    适用于

    选择要应用自动中心线的特征。特征可以包括孔、圆角、圆柱特征(包括冲压特征的圆弧)、旋转、折弯和钣金冲压。

    如果阵列中使用了特征且使用了阵列中心线,请使用“矩形阵列特征”或“环形阵列特征”选项。

    要向草图添加中心标记,则使用“草图几何图元”选项。

    投影

    在应用自动中心线和中心标记的视图中设置对象的投影。

    轴法向 在圆形边与视图平面垂直时创建中心标记。

    轴平行 在圆形边与视图平面平行时创建中心线。

    定位特征

    仅恢复顶层模型中可见的用户定义定位特征。要恢复其他定位特征,请使用“包含定位特征”恢复视图中的定位特征,或使用“包含”恢复一个特定的定位特征。

    半径阈值

    设置圆角、圆弧和环形特征上自动中心线的限制。中心线不会添加到指定阈值范围之外的特征。

    圆角 设置用于将自动中心线应用到圆角特征的阈值。输入半径的最小值和最大值。

    圆形边 设置用于将自动中心线应用到圆弧和环形特征的阈值。输入半径的最小值和最大值。

    精度 设置将圆角、圆弧和环形特征的大小与阈值进行比较时的舍入精度。单击箭头,然后选择精度。

    圆弧角度阈值

    最小角度 设置用于在圆、圆弧或椭圆上创建中心标记或中心线的最小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