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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o 使用光源、场景、表面(又称为颜色)样式。随 Autodesk Inventor 应用程序一起安装了样式库。样式可以作为在用户间轻松分发样式的方法进行导出和导入。
本地样式 存储在激活的文件中,在“样式”对话框中列出时名称前有星号。本地样式优先级高于同名的全局样式。
全局样式 作为样式库安装在 Autodesk Inventor Design Data 目录中。如果在当前项目中选择了选项“使用样式库 = 是”,则这些样式将在“样式”对话框中列出。
注意修改或使用全局样式时,它将作为本地样式存储在文档中,而不会修改样式库中的原始全局样式。若要使所有零部件都可进行样式更改,必须将更改保存到“样式库”中。
您可以使用 Autodesk Inventor 样式库管理器,在样式库之间复制用于渲染的样式。
导入和导出 Studio 样式
导入和导出 Studio 样式可以在 intranet 内或在整个用户社区内分发样式。有两种分发样式的方法:
- 具有样式库文件的所有样式。
- 具有“样式”对话框功能的单个样式。
导出样式库
样式库文件将包括在已安装的设计数据文件中。若要导出样式库,最好进行所需修改,将库保存到“全局样式库”中。Studio 的文件是 Colors.xml、StudioLighting.xml 和 StudioScene.xml。CAD 管理器或管理员可以将这些样式库作为展开图像的一部分分发。
如果使用样式库管理器,则其仅在与 Colors.xml 样式库一起使用时有效。不能将其与 StudioLighting 和 StudioScene 库文件一起使用。
如果使用独立计算机,则可以更改样式库,然后将相应的 XML 文件通过常规文件传送方法分发给您的同事。
导入样式库
可以通过样式库管理器导入 Color.xml 样式库。请在帮助系统中查找,然后阅读样式库管理器的相关内容。安装图像会将自定义样式库作为展开图像的一部分安装。
导出单个样式
如果创建了少量的样式并要分发它们,请导出单个样式。可以通过“样式”对话框导出单个样式。在想要导出的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导出”。在对话框中,为导出的样式 xml 文件提供合适的名称并单击“保存”。保存的文件扩展名是 .styxml 并且可由接收该文件的人导入。
可以导出单个表面样式、光源样式和场景样式。
导入单个样式
在“表面样式”、“光源样式”和“场景样式”对话框中,左下角附近有一个“导入”命令。单击“导入”并浏览到包含要导入的样式的相应目录,将其选中,然后单击“打开”。该样式将添加到打开的文档中的本地样式。若要将样式添加到“全局”库,必须将其保存到“库”中。
如果文档中现有的样式与导入的样式名称相同,则系统将提示您用导入的样式覆盖现有的样式。
光源样式
基于图像的光源 (IBL) 作为 Inventor 场景的一部分而包含在其中。若要在场景中使用 IBL,请参见使用样式。若要为渲染图像使用 IBL,请将激活的 Studio 光源样式设置为非激活。然后,渲染时在“渲染图像”对话框中使用“当前光源”作为“光源样式”。
光源样式包含位于图形窗口中的一个或多个非连续的光源对象,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一组特性。在“光源样式”对话框中选择光源样式时,请将其指定为激活样式。一次可以在一个
场景
中激活一种光源样式。
可以修改光源样式和样式中的光源。光源样式可以控制一个或多个独立光源,或者说独立光源可以被修改并独立于样式进行响应。
所有光源类型都可以通过场景中的对象阻挡其光线,从而投射阴影。
方向
您可以接受默认的 XY 地平面来定位光源样式,也可以使用任何现有平面。现有固定平面列在“光源样式”对话框中以供选择,或者您也可以选择工作平面或模型面。
当您通过选择其他固定平面来编辑光源样式时,该光源样式将转换所选光源样式中的所有光源。其他光源样式保持不变。
如果删除了由光源样式用于定位的场景样式,则光源样式将还原到默认 XY 地平面,当用户进入 Studio 环境时会得到通知。
移动光源样式
可以移动在浏览器、图形窗口或“光源样式”对话框中选择的一个或多个光源。关联菜单上的移动命令提供“三维移动和旋转”空间坐标轴。
使用三维移动命令可以交互地移动整个光源样式。选择样式中的所有光源,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移动”命令。
若要将光源样式明确地移动到某一位置,请打开“光源样式”对话框并在“位置”选项卡的“位置”区域中指定坐标。相对于部件的 X、Y、Z 原点表示值。
全局光源样式
提供了两种全局光源样式:
无需定义其他光源,每一种样式都可以在渲染图像中产生一种柔和、阴暗的光效。使用这些样式,内表面会反射更多的光线且更容易显示。渲染时间根据反射光取样值(低、中、高)的增加而增加,您可以自行调整。
因为样式中没有其他光源,所以全局光源样式不会在场景样式平面上投影。因为在样式中有一个光源,所以“全局光源 (1 Lt)”样式会投影。建议您尝试各种光源样式及其设置,以获得最能满足您需要的光源样式。可以创建其他样式并将其保存在本地以供自己使用,也可以将其全局保存以供他人使用。
生成模糊阴影
模糊阴影可以增强渲染的图像的外观并提供较少的分散观众注意力的细节。位于“光源阴影”选项卡上的“光源参数”可提供模糊投影影响区域的球面直径。默认设置比部件的边框约大 10%。调整直径可以更改影响的球体。建议尝试设置以获得想要的结果。
场景样式
场景样式包含渲染期间显示的背景几何图元、颜色或图像。一次只能有一个激活的场景样式。
场景样式的文档库列在“场景样式”对话框中。
表面样式
每个表面样式都对应一个 Autodesk Inventor 颜色。基本材料特性可从 Autodesk Inventor 中复制,而其他特性可在 Studio 中获得。
如果您具有包含根据原始 Autodesk Inventor 名称修改的颜色的旧模型,则可以将这些独特的颜色保留在 Studio 中。
编辑表面样式时,相应的全局颜色转换成本地颜色。
提示当为透明材料(例如玻璃或透明塑料)创建表面样式时,请确保选中“表面样式基本”选项卡中的“显示内表面”框。渲染拥有更逼真的外观。
使用渲染样式
Autodesk Studio 中的表面样式、光源样式和场景样式与 Autodesk Inventor 样式编辑器中的相应功能具有相同的作用。新样式或已编辑的样式保存在当前文档的标准样式中。
创建样式
激活现有的样式,将其另存为新样式,并对其进行修改以符合您的要求。
- 在“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在要复制的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新建样式”。
或
单击“新建”。
- 在“新样式名称”对话框中输入新名称,或接受默认名称。
- 指定样式设置以符合您的要求,并保存更改。
- 单击“完成”。
新样式与您所做的更改一起保存在当前文档的标准样式中,并且列在样式类型浏览器中,其名称前有星号,表示为本地样式。
提示在保存新样式之前,可以单击“重设”,以返回到新样式中的默认值。
编辑样式
未使用选定的样式时可用。
- 在浏览器中,双击样式。
或
在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编辑”。
“样式”对话框将打开,并且激活的光源样式处于选中状态。
- 输入更改,然后单击“确定”。
清除样式
未使用选定的样式时可用。
- 在“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在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清除样式”。
或
单击“清除”。
- 单击“是”以清除样式,或单击“否”关闭该对话框但不清除样式。
删除样式后,该样式即从样式类型浏览器中的列表中删除。
重命名样式
- 在“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在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重命名样式”。
- 为样式输入新名称。
- 单击“确定”。
重命名的样式列在样式类型浏览器中,其名称前有星号,表示为本地样式。
更新样式
选择了本地样式且该样式与同名的全局样式不同时可用。
- 在“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在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以选择它,然后单击“更新样式”。
或
单击“更新样式”。
本地样式中的数据替换为相应全局样式中的数据。
将样式保存到库中
如果选择了本地样式,且样式库不是只读库,并且本地样式与相应的全局样式不同,则该选项可用。
在“样式”对话框工具栏中,单击“保存到样式库中”。
样式即保存到样式库中,并覆盖现有的全局样式(如果有)。
通过 Studio 使用 Autodesk Inventor 颜色
如果您具有包含根据原始 Autodesk Inventor 名称修改的颜色的旧模型,则可以保留这些独特的颜色:
- 使用 Autodesk Inventor 样式管理器,为要保留的颜色指定唯一名称。
- 将新样式保存到样式存储库中。
- 在功能区上,单击

。新颜色将接收到 Studio 的匹配表面样式。 - 定位该表面样式并将其指定给显示的零部件。
输入和输出单个样式
可以从“样式”对话框中直接导入和导出单个样式。例如,导入表面样式的步骤:
- 单击对话框左下角的“导入”。
- 浏览到样式所在的目录并选择相应的 .styxml 文件。
- 单击“打开”,该样式即导入到 Studio。
注意如果现有的样式与导入的样式名称相同,则系统将提示您用导入的样式覆盖现有的样式。
导出单个表面样式的步骤:
- 在“样式”列表中,在要导出的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导出”。
- 指定目录和有意义的名称,并单击“保存”。
注意考虑设置目录以存储导入和导出的样式,从而缩短浏览时间并拥有一个单独的样式存储库。
导入和导出单个样式(无论是表面样式、光源样式或场景样式)均以相同的方式工作。
在共享环境中创建自定义表面样式
| | 可以将自定义凸纹(用于表面样式中)和反射图像(用于表面样式和场景样式中)存储在 Autodesk Inventor Studio 环境的样式库中。这些文件可以为:.bmp、.jpg 或 .png。在共享环境中,建议 CAD 管理员: |
- 创建允许编辑样式的一个 Autodesk Inventor 项目文件。
- 创建提供只读样式库的另一个项目文件。
- 将只读样式库项目文件分发给用户。
注意您还可以将自定义纹理存储在造型环境的样式库中。请参见:“在共享环境中使用自定义纹理”。
示例:
CAD 管理员执行以下任务。
第 1 部分:创建专门用于编辑和定义样式的项目文件。
- 指定样式库在共享网络文件夹中的位置。例如:[共享网络文件夹]:\Inventor\Styles\。
- 创建两个子文件夹。为一个凸纹图像和另一个反射图像命名。
- 在项目编辑器中的“常用的子文件夹”下,添加名为“Bump Images”的条目,该条目指向 [共享网络文件夹]:\Inventor\Styles\Bump Images。在项目编辑器窗格中进行编辑后,该条目显示为“Bump Images - Workspace\Bump Images”。
- 在项目编辑器中添加名为“Reflection Images”的条目,如步骤 2 中所述。
- 将凸纹和反射图像复制到各自的文件夹中。
注意 现在,可以从“表面样式”对话框(通过“渲染”选项卡“场景”面板上的“表面样式”访问)的“凸纹”选项卡中访问此文件夹中的所有凸纹和反射图像。
您还可以创建:
- 将文件夹选项“样式库”路径设置为\。
- 将“使用样式库”设置为“是”。
示例
- 保存项目文件。
第 2 部分:为表面样式指定自定义凸纹或反射图像。
- 打开新的或现有的 .ipt 或 .iam 文件。
- 如果需要,请单击

切换到 Autodesk Inventor Studio 环境。 - 在功能区上,单击

。为表面样式指定反射图像的步骤
- 选择“反射和不透明”选项卡。
- 选择要为其指定反射图像的表面样式。在本例中,选择“青色”。
- 选中“使用反射图像”复选框。
为表面样式指定自定义凸纹图像的步骤
- 选择“凸纹”选项卡。
- 选择要为其指定自定义凸纹图像的表面样式。在本例中,选取“青色”。
- 选中“使用凸纹图像”复选框。
- “打开”对话框将默认显示在文件夹选项“样式库”路径中指定的文件夹
- 选择相应的图像文件并单击“打开”。
注意如果重新定位样式库文件夹,则其子文件夹及凸纹图像和反射图像也将随之重新定位。
- 在已编辑的颜色(青色)上单击鼠标右键,并选择“将样式保存到库中”。重复前面的步骤,为其他表面样式指定自定义凸纹和反射图像。
将背景图像指定给共享环境中的场景样式
访问: | 造型环境(.ipt 或 .iam 文件):在功能区上,单击   。 |
您可以将背景图像(用于场景样式中)存储在 Autodesk Inventor Studio 环境的样式库中。这些文件可以为 .bmp、.jpg 或 .png。在共享环境中,建议 CAD 管理员:
- 创建允许编辑样式的一个 Autodesk Inventor 项目文件。
- 创建提供只读样式库的另一个项目文件。
- 将只读样式库项目文件分发给用户。
- 将自定义凸纹和反射图像存储在 Autodesk Inventor Studio 环境中。请参考:“在共享环境中创建自定义表面样式”。
- 将自定义纹理存储在造型环境的样式库中。请参考:“将自定义材质指定给共享环境中的样式”。
示例:
第 1 部分:创建专门用于编辑和定义样式的项目文件 Styles.ipj
- 指定样式库在共享网络文件夹中的位置。例如:[共享网络文件夹]:\Inventor\Styles\Background Images。
- 创建名为“Background Images”的子文件夹。
- 在项目编辑器的“常用的子文件夹”下,添加名为“Background Images”的条目,该条目指向 [共享网络文件夹]:\Inventor\Styles\。在项目编辑器窗格中进行编辑后,该条目显示为“Background Images - Workspace\Background Images”。
- 将背景图像复制到各自的文件夹中。必须手动将图像文件复制到共享位置。使用 Microsoft Windows Explorer 复制图像文件。
注意现在,可以从“场景样式”对话框(通过“渲染”选项卡“场景”面板上的“场景样式”访问)的“背景”选项卡中访问此文件夹中的所有背景图像。
您还可以创建:
- 将文件夹选项“样式库”路径设置为“.\”。
- 设置“使用样式库 = 是”。
示例:
- 保存项目文件
第 2 部分:使用样式库管理器将样式复制到在项目文件中指定的样式库位置。
若要在“场景”对话框中访问默认场景样式,请将样式复制到共享样式库中。
- 打开“样式库管理器”:“开始”
“程序”
“Autodesk”
Autodesk Inventor [版本号]”
“工具”
“样式库管理器”。 - 在“样式库管理器”对话框中,亮显“Autodesk Inventor Studio 场景”样式类型。
- 在“样式库 2”中,单击下拉箭头,并选择指定样式库位置的项目的名称。在本例中,选择“样式”。
- “样式库 1”将显示可用场景样式的名称。
- 亮显要复制的场景样式,并选择箭头将样式复制到新位置。
- 单击“退出”。
第 3 部分:为场景样式指定背景图像。
- 打开新的或现有的 .ipt 或 .iam 文件。
- 如果需要,请单击

切换到 Autodesk Inventor Studio 环境。 - 在功能区上,单击

。 - 在“背景”选项卡中亮显场景样式。
- 选择要为其指定图像的场景样式。在本例中,选择“星空”。
- 选择图像。

- “打开”对话框将默认显示在文件夹选项“样式库”路径中指定的文件夹。
- 选择相应的图像文件并单击“打开”。
- 单击“保存”。
注意现在星空带有星号显示:星空*。星号表示您已在本地创建了场景样式。
- 在“星空*”上单击鼠标右键,并选择“将样式保存到库中”以将其保存到在“样式”项目文件中指定的位置。重复前面的步骤,为其他场景样式指定背景文件。
第 4 部分:为用户配置只读样式库项目文件。
- 打开项目编辑器并切换到用户将使用的项目文件。将文件夹选项“样式库”路径设置为管理员定义的样式库位置。在上一示例中,指定的路径为:[共享网络文件夹]:\Inventor\Styles\。
- 在“库”下,添加名为“Styles”的条目,该条目指向以前定义的同一个文件夹。
注意 在两个位置都输入路径,以访问自定义背景图像。
- 设置“使用样式库 = 只读”。
- 为背景图像创建单独的常用子文件夹“Background Images”。将文件夹设置为(例如)[共享文件夹]: Inventor\Styles\Background Images。完成编辑步骤后,文件夹将显示为“Background Images - Styles\Background Images”。
- 保存已配置的只读项目文件并将其分发给用户。
表面样式
创建、编辑、导出和导入新的表面样式。提供在 Autodesk Inventor 的“样式”对话框中未提供的特定颜色和材料信息以及样式预览。
工具栏
工具栏位于“表面样式”对话框中样式列表的顶部。
| | 新建表面样式 | 创建新的本地样式,该样式是选定的命名样式或默认样式的副本。在“新样式名称”对话框中指定新名称。 |
| | 清除样式 | 删除选定的本地样式。选择了本地样式但未使用该样式时可用。 |
| | 更新样式 | 将选定的本地样式的数据替换为相应全局样式中的数据。如果选择了本地样式,且存在相应的全局样式,并且本地样式在最后一次从相应的全局样式(如果有)更新后发生了变化,则该选项可用。 |
| | 保存到样式库中 | 将选定的本地样式保存到样式库中,会覆盖现有的全局样式(如果有)。如果选择了本地样式,且样式库不是只读库,并且本地样式在最后一次从相应的全局样式(如果有)更新后发生了变化,则该选项可用。 |
| | 获取表面样式 | 在对话框中拾取指定给选定零件引用或面的材料,作为当前材料。选择了使用不同材料的多个零件引用或面时不可用。 |
| | 指定表面样式 | 将选定的材料应用到选定的零件上,其用法与使用 Autodesk Inventor 快速访问工具栏上的“颜色”下拉列表相同。当激活的文档是部件时,在引用级别应用材料。在树中选择了材料并选择了一个或多个零件时可用。 |
注意在零件级别和零件引用(代理)级别应用材料。如果选择了零件引用但没有指定给该引用的材料,则使用与零件材料同名的材料(如果有),并显示警告消息。只编辑激活文档中的材料。
预览图像
提供树中的当前选择和每个选项卡上特性的预览。每次做新的选择时都相应地进行更新。
导入
使用“导入”命令导入已导出和分发的单个表面样式。
- 单击“导入”。
- 在“导入”对话框中,浏览到包含想要导入的样式的目录。
- 选择样式,然后单击“打开”。
- 如果存在样式名称,则系统将提示您用导入的样式覆盖现有的样式。
“基本”选项卡
类别 | 指定一个类别,材料将根据该类别列于材料树中。 |
颜色 | 指定材料的环绕光颜色、漫射光颜色、镜面光颜色和放射光颜色。这些颜色与相应的 Autodesk Inventor 标准外观颜色特性相同。 |
将漫射光颜色复制到环绕光颜色
| 将漫射光颜色复制到环绕光颜色。大多数实际曲面都有类似的环绕光颜色和漫射光颜色。 |
将漫射光颜色复制到镜面光颜色
| 将漫射光颜色复制到镜面光颜色。大多数金属曲面都有类似的漫射光颜色和镜面光颜色。 |
显示内表面 | 当选择此选项时,将显示仅应用了整个零件的颜色的内表面,而非各个面。例如,在立方体上,可以禁用“显示内表面”以仅观察模型的前表面。 使用该选项可以: - 查看或清除网格模型、其他网纹实体和透明实体(例如玻璃)内表面的可见性。
- 应用透明颜色时,可以看到更多的内部细节。
- 当某物体并未实际上抽壳时,将其显示成中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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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射”选项卡
反光度 | 设置指定的镜面光颜色的反射效果。 |
使用反射图像 | 指定球形反射图像,以替代此材料的全局反射图像。 |
使用反射图像 | 当选择此选项时,将激活文件浏览窗口并启动“打开”对话框,您可以在该对话框中输入名称、选择位置并选择纹理图像的 BMP、JPEG、PNG、GIF 或 TIFF 格式。使用球形反射贴图,以替代此材料的全局反射图像。 |
浏览窗口 | 显示选择或输入用于反射图像的路径和文件名。单击浏览窗口右侧的图标,以启动“打开”对话框进行编辑。仅当选择了“使用反射图像”时,此选项才可用。 |
图像预览 | 提供更新为当前设置的图像预览。 |
“不透明”选项卡
| | 不透明度 | 设置颜色的不透明度。向 0% 端移动滑块将增加透明度,向 100% 端移动滑块将增加不透明度。您可以在其他图形应用程序中编辑不透明度信息。 |
| | 折射 | 指定材料折射。如果不透明度为 100,则忽略此值。 简单来说,折射就是透过另一个表面观看对象(而非从该表面反射对象)时对象所呈现的样子。预设值描述了一些常见项目,以帮助您理解该设置的应用的方式 |
“漫射贴图”选项卡
使用纹理图像 | 当选择此选项时,将激活文件浏览窗口并启动“打开”对话框,您可以在该对话框中输入名称、选择位置并选择纹理图像的 BMP、JPEG、PNG、GIF 或 TIFF 格式。 |
浏览窗口 | 显示选择或输入用于反射图像的路径和文件名。单击浏览窗口右侧的图标,以启动“打开”对话框进行编辑。仅当选择了“使用纹理图像”时,此选项才可用。 |
比例 | 将图像贴图到几何图元之前,在图像的二维空间中调整该图像的比例,范围在 1% 到 1000% 之间。 |
旋转 | 将图像贴图到几何图元之前,在图像的二维空间中旋转该图像,范围在 -180 度到 +180 度之间。 |
“凸纹贴图”选项卡
使用凸纹图像 | 当选择此选项时,将激活文件浏览器并启动“打开”对话框,您可以在该对话框中输入名称、选择位置并选择图像的 BMP、JPEG、PNG、GIF 或 TIFF 格式。 |
| 与纹理相同 | 当激活(选中)时,该设置指定将对凸纹贴图图像源使用漫射贴图图像。 |
浏览窗口 | 显示选择或输入用作图像的路径和文件名。单击浏览窗口右侧的图标,以启动“打开”对话框进行编辑。仅当选择了“使用凸纹图像”时,此选项才可用。 |
比例 | 将图像贴图到几何图元之前,在图像的二维空间中调整该图像比例。 |
旋转 | 将图像映射到几何图元之前,在图像的二维空间中旋转该图像。 |
数量 | 指定凸纹图像提供的外观凸纹的数量。数量反映了百分比设置。可使用滑块或通过在输入字段中输入值来设定该值。 |
反色效果
| 使曲面上的凸纹效果反向。 |
关联菜单命令
在“表面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在任意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访问以下命令:
重命名表面样式 | 选择该选项时,将样式名称放入编辑模式中,键入新名称并在编辑字段外单击。该样式将被重命名。 |
新建表面样式 | 使用默认样式参数创建表面样式。如果存在“默认值”,则名称为“Default1”并且从此为每个新建样式重复该名称。 |
| 复制表面样式 | 使用选中样式的参数创建表面样式。提供了副本名称,但是可以随即更改。 |
清除样式 | 删除选定的本地样式。选择了本地样式但未使用该样式时可用。 |
导出样式 | 将选中样式导出到用户提供的文件名中。样式文件扩展名为 .styxml。 |
场景样式
创建和编辑场景样式,它由渲染期间显示的背景几何图元、颜色或图像组成。
工具栏
工具栏位于“场景样式”对话框中场景样式列表的顶部。
| | 新建样式 | 创建基于 Inventor 默认场景样式的新本地样式。已提供默认名称,并可通过关联菜单“重命名”命令轻松更改名称。 |
| | 清除样式 | 删除选定的本地样式。选择了本地样式但未使用该样式时可用。 |
| | 更新样式 | 将选定的本地样式的数据替换为相应全局样式中的数据。如果选择了本地样式,且存在相应的全局样式,并且本地样式在最后一次从相应的全局样式(如果有)更新后发生了变化,则该选项可用。 |
| | 保存到样式库中 | 将选定的本地样式保存到样式库(在磁盘上)中,会覆盖现有的全局样式(如果有)。如果选择了本地样式,且样式库不是只读库,并且本地样式在最后一次从相应的全局样式(如果有)更新后发生了变化,则该选项可用。 |
样式列表浏览器
列出全局和本地场景样式。如果在当前项目中“使用样式库”选项设置为“否”,则仅列出本地样式。本地样式的名称前有星号 (*)。本地样式优先级高于同名的全局样式。
在浏览器的场景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关联菜单上的“激活”,即可将其指定为场景的激活样式。
“背景”选项卡
使用应用程序选项 | 将背景与 Autodesk Inventor 中的设置匹配并禁用所有控件。禁用图像选择选项。 使用“应用程序选项”中“颜色”选项卡页面上定义的背景图像。每当选择 IBL 光源样式且背景的渲染选项设置为“当前背景”,也会使用此图像。 |
颜色 | 指定渐变背景的顶部和底部颜色。使用具有纯色、渐变色或图像背景类型的顶部颜色样本。使用渐变背景的底部样本。 |
类型 | 纯色 将指定纯色背景。默认设置。
渐变色 将指定渐变色背景。
图像 将指定使用图像作为背景并启动“打开”对话框,可以在该对话框中输入名称、选择位置并选择图像的 BMP、JPEG、PNG、GIF 或 TIFF 格式。激活图像浏览窗口。
图像球体 将使用您指定的图像球体作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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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 | 浏览窗口 将显示选择或输入的用于保存渲染的路径和文件名。单击浏览窗口右侧的图标,以启动“打开”对话框进行编辑。仅当选择了“图像”时,此选项才可用。 |
位置 | 选择“居中”、“平铺”或“拉伸”选项以显示背景图像。 |
重复 | 以指定的次数水平或竖直重复背景图像。 |
“环境”选项卡
地平面 | 方向 将确定地平面。选择与地平面平行的“XY”、“XZ”或“YZ”世界平面,或选择“当前”。“当前”使用模型环境地平面来接受阴影和反射。 偏移 将指定地平面和选定世界平面之间距离的正值或负值。若要使用“测量”命令或从最近使用的值中进行选择,请单击输入框上的箭头并从菜单中进行选择。您可以调整输入框中的任何值。 显示阴影 选择该选项时,会在地平面上启用阴影。滑块可以控制平面上渲染的阴影强度。 显示反射 选择该选项时,会在地平面上启用反射。滑块可以控制在平面上渲染的反射强度。 |
使用反射图像 | 当选择此选项时,将激活文件浏览窗口并启动“打开”对话框,您可以在该对话框中输入名称、选择位置并选择纹理图像的 BMP、JPEG、PNG、GIF 或 TIFF 格式。将图像用作整个场景的球形反射贴图。 |
浏览窗口 | 显示选择或输入用于反射图像的路径和文件名。单击浏览窗口右侧的图标,以启动“打开”对话框进行编辑。仅当选择了“使用反射图像”时,此选项才可用。 |
导入
使用“导入”命令导入已导出和分发的单个场景样式。
- 单击“导入”。
- 在“导入”对话框中,浏览到包含想要导入的样式的目录。
- 选择样式,然后单击“打开”。
- 如果存在样式名称,则系统将提示您用导入的样式覆盖现有的样式。
关联菜单命令
在“场景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在任意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使用以下命令:
激活 | 如果所选样式是文档的激活场景样式,则选择该开关控件。如果该样式没有激活,则不会选择它。若要取消样式,请选择“激活”,从而取消选中。一次只能有一个激活的场景样式。如果没有激活的样式,则会将当前背景用于场景。 |
重命名场景样式 | 选择该选项时,将样式名称放入编辑模式中,键入新名称并在编辑字段外单击。该样式将被重命名。 |
新建场景样式 | 使用默认场景样式参数创建场景样式。如果存在“默认值”,则名称为“Default1”并且从此为每个新建样式重复该名称。 |
复制场景样式 | 使用选中样式的参数创建场景样式。提供了副本名称,但是可以随即更改。 |
清除样式 | 将选定的本地样式的数据替换为相应全局样式中的数据。如果选择了本地样式,且存在相应的全局样式,并且本地样式在最后一次从相应的全局样式(如果有)更新后发生了变化,则该选项可用。 |
导出样式 | 将选中样式导出到用户提供的文件名中。样式文件扩展名为 .styxml。 |
光源样式
创建并编辑渲染图像和动画的光源样式。可以对光源样式进行动画制作以产生更有趣和视觉上更刺激的结果。
工具栏
工具栏位于“光源样式”对话框中光源样式列表的顶部。
| | 新建光源样式 | 创建新的本地样式,该样式是选定的命名样式或默认样式的副本。在列表中选择新样式,但需要一个名称。使用提供的默认名称,或输入新名称。 |
| | 清除样式 | 删除选定的本地样式。选择了本地样式但未使用该样式时可用。 |
| | 更新样式 | 将选定的本地样式的数据替换为相应全局样式中的数据。如果选择了本地样式,且存在相应的全局样式,并且本地样式在最后一次从相应的全局样式(如果有)更新后发生了变化,则该选项可用。 |
| | 保存到样式库中 | 将选定的本地样式保存到样式库(在磁盘上)中,会覆盖现有的全局样式(如果有)。如果选择了本地样式,且样式库不是只读库,并且本地样式在最后一次从相应的全局样式(如果有)更新后发生了变化,则该选项可用。 |
| | 新建光源 | 暂时打开“光源”对话框,以使用选定的光源样式或选定的光源所属的光源样式创建光源。在样式列表中选择了光源时可用。 |
样式列表浏览器
列出全局和局部光源样式及其关联光源。如果在当前项目中“使用样式库”选项设置为“否”,则仅列出本地样式。本地样式的名称前有星号 (*)。本地样式优先级高于同名的全局样式。
默认为全局光源,这种光源可以删除或禁用所有光源。
若要激活一个光源样式以供使用,可以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激活”。
每个光源样式都可以有一个或多个位于图形窗口中的光源对象。
“常规”选项卡
亮度 | 滑块控件影响所有光源的亮度,类似于全局调光器开关。其比例范围为 0% 至 100%,默认为 100%。 |
自然光 | 启用 选择该选项时,将启用自然光控件,以与特定光源样式结合使用。自然光提供均匀、没有方向的场景照明。另外还启用反射光。 亮度 将指定自然光的亮度。 颜色 选择该选项时,请为自然光源使用指定颜色。
图像 选择该选项时,请为自然光源使用图像中的颜色。
图像路径和浏览器 将指定要用作光源的图像。 |
“间接”选项卡
在光源样式树中选择了光源样式时可用。
环绕 | 通过滑块来控制场景中光源样式的照明亮度和照明量。范围为 0% 至 100%,默认的环绕光为 10%。 |
反射光 | 启用 选择该选项时,将提供从场景中的一个对象反射到另一个对象的精细型全局光源,而无需其他设置。 质量 通过“低”(100)、“中”(500)、“高”(900) 和“自定义”设置指定光源的质量。如果选择了“自定义”,则可以指定使用的光线数。光线数越多,渲染花费的时间就越多。默认为“中”。 注意如果选择了“环境光”选项,将启用反射光并结合环境光参数一起使用。 |
“阴影”选项卡
定义光源样式中的阴影。在光源样式树中选择了光源样式时可用。
类型 | 无阴影。
耀眼阴影。默认设置。
模糊阴影。需要花费更多时间来计算,但更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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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低分辨率 (256x256)。
中分辨率 (512x512)。默认设置。
高分辨率 (1024x1024)。仅当选择了“模糊阴影”时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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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 | 使用滑块控制阴影的黑暗程度。范围为 0% 至 100%,默认密度为 100%(最黑暗的阴影)。可以通过降低密度来加亮阴影。 |
光源参数 | 指定模糊投影的球面直径。指定的直径应大于渲染的零件或部件或者被重点渲染的区域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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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选项卡
方向 | 使光源样式朝向指定平面。 提供一个现有固定平面列表,可从中进行选择。默认固定平面是 XY 地平面。 反向 选择该选项时,将反转光源方向。
选择 提供另一种方法来选择工作平面或模型面作为光源样式的方向。
注意如果删除了由光源样式用作方向的场景样式,则光源样式将还原为默认 XY 地平面。当您进入 Studio 环境时,将显示一条消息通知您。 |
比例 | 修改光源的比例,以减小或扩大它。当选择光源样式作为激活样式时,初始比例定义为相对于模型的 100%。此后,可以在 10% 至 1000% 之间手动调节比例。 |
位置 | 指定相对于顶级部件 X、Y、Z 原点的光源样式位置的坐标。更改坐标将重置光源样式。 |
导入
使用“导入”命令导入已导出和分发的单个光源样式。
- 单击“导入”。
- 在“导入”对话框中,浏览到包含想要导入的样式的目录。
- 选择样式,然后单击“打开”。
- 如果存在样式名称,则系统将提示您用导入的样式覆盖现有的样式。
“光源样式”对话框、光源样式关联菜单命令
在“光源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可以在任意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并使用以下命令(基于样式的当前状态):
| 激活 | 如果所选样式是文档的激活光源样式,则选择该开关控件。如果该样式没有激活,则不会选择它。若要取消样式,请选择“激活”并取消选中。一次只能有一个激活的光源样式。如果没有激活任何样式,则将使用默认光源样式照亮场景。 |
| 重命名光源样式 | 选择该选项时,将样式名称放入编辑模式中,键入新名称并在编辑字段外单击。该样式将被重命名。 |
| 新建光源样式 | 使用默认光源样式参数创建光源样式。如果存在“默认值”,则名称为“Default1”并且从此为每个新建样式重复该名称。默认光源样式包括每种光源类型(平行光、点光源和聚光灯)各一种。 |
| 复制光源样式 | 使用选中样式的标准件创建光源样式。提供了副本名称,但是可以随即更改。 |
| 清除样式 | 删除样式后,该样式即从样式类型浏览器中的列表中删除。 |
| 更新样式 | 将选定的本地样式的数据替换为相应全局样式中的数据。如果选择了本地样式,且存在相应的全局样式,并且本地样式在最后一次从相应的全局样式(如果有)更新后发生了变化,则该选项可用。 |
| 将样式保存到库中 | 将选定的本地样式保存到样式库(在磁盘上)中,会覆盖现有的全局样式(如果有)。如果选择了本地样式,且样式库不是只读库,并且本地样式在最后一次从相应的全局样式(如果有)更新后发生了变化,则该选项可用。 |
新建光源 | 暂时打开“光源”对话框,以选定的光源样式或选定的光源所属的光源样式创建光源。在样式列表中选择了光源时可用。 |
导入 | 将指定的样式作为本地样式导入到当前文档中。如果发生命名冲突,则系统将提示您用导入的样式覆盖现有的样式。样式文件扩展名为 .styxml。 |
| 导出样式 | 将选中样式导出到用户提供的文件名中。样式文件扩展名为 .styxml。 |
光源样式、浏览器节点关联菜单命令
在浏览器中,在光源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使用以下命令:
| 编辑 | 显示“光源样式”对话框,其中选中了激活的光源样式并可用于编辑。用户可以编辑样式或单个光源。 |
新建光源 | 暂时打开“光源”对话框,以选定的光源样式或选定的光源所属的光源样式创建光源。在样式列表中选择了光源时可用。 |
| 已启用 | 选中时,该光源将会启用且可选择,并将影响场景。未选中时,可以在浏览器中选择光源,而不会影响场景 |
| 可见性 | 在场景中切换光源对象可见性。该命令用于管理场景混乱情况。它不是一种开/关光源开关。 |
| 光源动画制作 | 显示“光源动画制作”对话框。用户为当前动画操作的结束定义光源位置和参数。 |
关联菜单命令
在“光源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在任意样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使用以下命令:
激活 | 如果所选样式是文档的激活光源样式,则选中该开关控件。如果样式未激活,则将取消选中它。若要取消激活样式,请选择“激活”并取消选中。一次只能有一个激活的光源样式。如果没有激活的样式,则会将当前光源用于场景。 |
重命名光源样式 | 选择该选项时,将样式名称放入编辑模式中,键入新名称并在编辑字段外单击。该样式将被重命名。 |
新建光源样式 | 使用默认光源样式参数创建光源样式。如果存在“默认值”,则名称为“Default1”并且从此为每个新建样式重复该名称。 |
复制光源样式 | 使用选中样式的参数创建光源样式。提供了副本名称,但是可以随即更改。 |
新建光源 | 激活“新建光源”命令并显示光源定义对话框。进行所需的选择和设置,然后单击“确定”。新的光源将添加到选定样式中 |
导出样式 | 将选中样式导出到用户提供的文件名中。样式文件扩展名为 .styxml。 |
在“光源样式”对话框中,用户可以在任意光源节点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使用以下命令:
重命名光源 | 将光源名称放置到编辑模式中。提供新的名称并按 Enter 键,或者在编辑区域外单击。还可以使用慢速双击方法来编辑光源名称。 |
新建光源 | 激活“新建光源”命令并显示光源定义对话框。进行所需的选择和设置,然后单击“确定”。新的光源将添加到选定样式中 |
删除光源 | 将所选光源从光源样式中删除。 |
创建局部光源 | 使用所选的光源设置创建新的局部光源。局部光源节点位于“场景”浏览器的“局部光源”文件夹中。 |
光源样式中的光源
创建并编辑光源样式中的光源。
访问: | 在功能区上,单击   。在 Studio 浏览器中,双击光源样式前面的图标。 或 在“光源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单击光源。 |
“常规”选项卡
控制光源的类型和布置。
类型 | 指定以下其中一种光源类型,以控制光源所提供的照明量。默认设置为“平行光”。 平行光 模拟空间中来自单一方向的平行光束,这种光束来自无限远处的光源(如太阳)。
点 模拟自空间中某一个点(如灯泡)向所有方向发出的光。使用目标来创建和编辑点光源,它并不影响光所到达的地方。
聚光灯 模拟自空间中某一个点(如舞台灯)向特定方向发出的锥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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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 | 打开光源 将打开光源样式中的光源。默认设置为“开”。
关闭光源 将打开或关闭光源。关闭光源时,光源颜色面更改为黑色,并且在浏览器中,光源样式树中的光源图标处于禁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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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 | |
反向 |  单击右侧的按钮使光源的方向反向。只要按下右侧的按钮,位置和目标便会交换。所有更改目标的操作实际上都更改位置。默认设置为“普通”(未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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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选项卡
决定任何类型的光源发出光和投影的方式。
亮度 | 指定光源提供的照明量。范围为 0 至 100,默认为 0。 |
颜色 | 指定光源的颜色。默认颜色为白色。 |
“阴影”选项卡
定义光源样式中的阴影。在光源样式树中选择了光源样式时可用。
类型 | 无阴影。
耀眼阴影。默认设置。
模糊阴影。需要花费更多时间来计算,但更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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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低分辨率 (256x256)。
中分辨率 (512x512)。默认设置。
高分辨率 (1024x1024)。仅当选择了“模糊阴影”时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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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 | 通过滑块来控制场景中光源的照明亮度和照明量。范围为 0 至 100,默认密度为 0。 |
光源参数 | 指定模糊投影的球面直径。建议直径的值应大于渲染的零件或部件或者被重点渲染的区域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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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光”选项卡
设置平行光源的特性。仅当在“常规”选项卡上将光源类型设置为“平行光”时才可用。
纬度 | 拖动滑块或输入值,以指定光源偏离 XY 平面的纬度角度。创建光源时,值取决于输入。范围为 -90.0 到 90.0 度。 |
经度 | 拖动滑块或输入值,以指定光源偏离 YZ 平面的经度角度。创建光源时,值取决于输入。范围为 -180.0 到 180.0 度。 |
“点”选项卡
设置点光源的特性。仅当在“常规”选项卡上将光源类型设置为“点”时才可用。
位置 | 指定光源位置的 X、Y 和 Z 坐标值。对于新光源,在“常规”选项卡上指定了适当的目标和位置时才可用。创建光源时指定值。 |
衰减 | 从列表中选择值,以描述光线的减弱和距光源距离的关系:“无”、“倒数”或“倒数的平方”。 |
起始距离 | 指定距光源(从此开始光衰减)的距离(长度值)。选择的“衰减”值为“无”时不可用。默认值为“无”和 0.0。 |
“聚光灯”选项卡
设置聚光灯的特性。仅当在“常规”选项卡上将光源类型设置为“聚光灯”时才可用。
位置 | 指定光源位置的 X、Y 和 Z 坐标值。对于新光源,在“常规”选项卡上指定了适当的目标和位置时才可用。创建光源时指定值。若要使用“测量”命令或从最近使用的值中进行选择,请单击输入框上的箭头并从菜单中进行选择。可以调整测量值。 |
目标 | 指定光源目标的 X、Y 和 Z 坐标值。对于新光源,在“常规”选项卡上指定了适当的目标和位置时才可用。创建光源时指定值。若要使用“测量”命令或从最近使用的值中进行选择,请单击输入框上的箭头并从菜单中进行选择。可以调整测量值。 |
衰减 | 从列表中指定值,以描述光线的减弱和距光源距离的关系:“无”、“倒数”或“倒数的平方”。 |
起始距离 | 指定距光源(从此开始光衰减)的距离(长度值)。选择的“衰减”值为“无”时不可用。默认值为“无”和 0.0。 |
聚光角 | 指定聚光灯的角度。角度范围为 1.0 至 150.0 度,默认为 45 度。 |
衰减角 | 指定聚光灯的衰减角度。角度范围为 1.0 至 150.0 度,默认为 50.0 度。 |
“光源样式”对话框、光源关联菜单命令
在“光源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在任意光源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使用以下命令:
重命名光源 | 选择该选项时,将光源名称放入编辑模式中,键入新名称并在编辑字段外单击。该光源将被重命名。 |
新建光源 | 暂时打开“光源”对话框,以选定的光源样式或选定的光源所属的光源样式创建光源。在样式列表中选择了光源时可用。 |
| 删除光源 | 将所选光源从所选样式中删除。 |
创建局部光源 | 使用所选光源参数创建新的局部光源。新的局部光源将添加到“局部光源”浏览器文件夹中。必须为该命令启用所选光源以填充关联菜单。 |
光源样式、光源浏览器节点关联菜单命令
在浏览器中,在“光源样式”节点下的光源列表中,可以在任意光源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使用以下命令:
复制光源 | 复制所选光源,捕获所有参数来制作相同的新光源。光源将被放置在图形区域中稍稍偏移于所选光源之处。可以像任何其他光源一样选择、移动、修改复制的光源。“复制光源”将快速和轻松地以相同或类似的参数复制光源,新光源将添加到“光源样式”中。 |
编辑 | 为所选光源显示“编辑”对话框。可以更改光源类型、参数和位置。 |
| 移动 | 激活“三维移动”命令以便重置光源。如果选择了光源位置形状,则编辑将影响光源位置。如果选择了光源目标,则编辑将影响光源目标位置。如果选择了位置和目标之间的光线,则将对整个光源执行移动命令。 |
| 已启用 | 选中时,该光源将会启用且可选择,并将影响场景。未选中时,可以在浏览器中选择光源,而不会影响场景 |
| 删除 | 删除所选的光源。将从局部光源文件夹和图形区域中删除节点。 |
| 光源动画制作 | 显示“光源动画制作”对话框。用户为当前动画操作的结束定义光源位置和参数。 |
| 可见性 | 在场景中切换光源的可见性,从而减少混乱。光源效果在场景中仍然可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