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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渲染场景可以和仅渲染产品顶级部件一样简单。还可以使用各种 Studio 命令使零部件外观更逼真、添加可以突出作品有利方面的道具、光源和照相机位置。由用户确定场景的内容和复杂性。
使用道具
使用道具可以增加渲染的视觉刺激或讲述一个关于产品的简短故事。首先考虑如何计划使用渲染的图像以及目标观众是谁。用于营销辅助材料的图像通常包括作品的使用情境,可能很复杂,足以激发使用作品的欲望。用于技术文档或手册的图像可能需要较少的情境信息,因为观众已熟悉了产品的使用。
到具有各种形式并且根据其传达消息时的价值进行使用。例如,如果您的产品为手工工具。使用工具箱作为道具,将工具放置在该工具箱的一个或多个抽屉中。
如果您计划在场景中使用道具,请考虑使用包装器部件。
表面样式
零部件和道具可以通过使用表面样式来增强。对于每种表面样式,可以控制样式的颜色、反射、不透明度和纹理外观及其在模型中使用的位置。
光源样式
通过使用光源样式照亮场景。光源样式是一个或多个光源的集合,这些光源的亮度、颜色、位置等参数以一种能够照亮场景并获得期望结果的方式设置。
Inventor Studio 可提供多个光源样式供您使用。这些样式可以修改以满足特定要求,或者可以用于创建新的光源样式。
您也可以使用造型环境中的基于图像的光源或标准场景光源进行渲染。
场景样式
场景样式可以为用户的图像或动画提供背景。Studio 可以提供用于定位固定平面的命令以及用于阴影和反射的参数。此外,场景样式可以使用单一颜色、渐变色或图像来增强渲染的图像或动画。
照相机
照相机可用于建立任意给定场景的观察角度。仔细考虑观察角度和照相机类型可以改进渲染的图像。
可以在场景中创建和保留所需数量的照相机。照相机和模型一起保存并可以在任意 Inventor Studio 进程期间进行调用。也可以从场景中删除照相机。
有两种照相机类型:正交照相机和透视照相机。当想要制作等轴测样式图像时,通常使用正交照相机。当想要为图像增加景深时或当渲染的输出与照片结合时,最好使用透视照相机。
可以以各种方式对照相机进行动画制作,例如照相机转盘、沿路径动画制作和自由动画制作(无路径)。
可以控制各种照相机参数(例如正交和透视、照相机滚动、缩放和景深)以获得所需的图像和动画结果。
您可以使用一个或多个摄像机的静止或运动镜头的输出来合成视频动画。请参见在 Studio 中进行动画制作。
局部光源
Inventor Studio 提供局部光源对象、点光源和聚光灯,用于在零件和部件模型中与自发光零部件一起使用。局部光源作为其所在零部件的子项存在。如果对零部件进行动画制作,则局部光源将随其父零部件一起移动。自发光零部件的示例有平板光源、设备光源、照明按钮、前照灯、闪光灯灯泡、仪表板灯等等。
局部光源可以提供创建照明零部件的方式(例如照明开关、平板光源等等)。局部光源可以在零部件级别和顶端部件级别使用。某些限制适用。
零部件级别
将局部光源添加到零部件中,以便可以在对零部件进行动画制作时获得随该零部件一起移动的光源。光源参数在此情况下是静态的,即,对参数进行的设置将在动画期间保持该情况。当光源低于装配模型层次的顶级时,无法对局部光源参数进行动画制作。
局部光源可以是零部件模型中的唯一对象。用户可以创建模型、退出草图、添加局部光源和相对于模型原点定位特征来定位光源。可以相对于其他零部件或定位特征在部件内定位光源。然后可以使用零部件动画制作或约束动画制作来对零部件位置进行动画制作。
为了用于 BOM 表中,应将该零部件设置为参考零部件。
部件顶级
通过将局部光源添加到部件的顶级可以对某些光源参数进行动画制作。在此情况下,光源与零件不关联。
渲染图像
如果正在构建一个在后期编辑中与照片结合使用的场景,请使用透视照相机对其进行渲染。请注意使用的照片的观察角度和光源条件。尽最大努力尝试模拟光源条件和阴影方向。
若要输出没有背景的图像以与图像合成,请在启用“Alpha 通道”选项的情况下使用 PNG。背景将透明。
构建场景
使用道具通常包括使用场景部件。场景部件包含您使用的道具模型和您的模具零件。它的优点在于增强了对图像和动画的控制。我们建议您仅使用一个场景部件来熟悉该过程,然后在需要时增加到多个场景部件。
场景或包装部件
下面的视频介绍了如何创建场景部件:
使用 Inventor Studio 表面样式、光源样式和场景样式来修改包装部件以满足您的需要。最后,使用动画命令创建动画,并使用渲染命令制作最终作品。
表面样式
选择几何图元,然后指定要应用到 Autodesk Inventor 零部件的材料。材料定义形状表面的外观(例如金属还是塑料,透明还是不透明)。
- 在“表面样式”对话框的浏览器中选择一种材料类别,然后设置选项卡上的选项:
- 设置完所有选项后,单击“完成”。
光源样式
使用“光源样式”对话框创建和编辑光源样式,或在图形窗口中以交互方式创建和编辑。光源类型(包括平行光、点和聚光灯)被编组到光源样式。可以将光源样式应用至渲染和动画,并可将您自己的光源样式添加到提供的样式库中。
注意要使用造型环境中基于图像的光源,请取消激活当前激活的 Inventor Studio 光源样式。如果没有激活任何光源样式,则会使用造型环境光源。
| | - 在功能区上,单击
 。 - 在“光源样式”对话框中,从列表中选择局部或全局光源样式,以使其成为激活的样式。然后设置以下选项卡上的选项:
在“位置”中,使用相对于部件 0,0,0 位置的绝对坐标指定样式位置。 - 设置完所有选项后,单击“完成”,或在光源样式中选择光源并定义光源。
|
在光源样式中创建光源
- 在光源样式列表中,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新建光源”。
在光源样式中编辑光源
- 在“光源样式”对话框中,展开包含您要编辑的光源的样式。
- 设置完所有选项卡上的选项后,单击“完成”。
注意您可以在图形区域中复制和粘贴光源。副本放置在原始照相机旁边,处于选中状态,准备进行移动和编辑。
移动光源
- 在浏览器、图形窗口或“光源样式”对话框中,选择光源节点或光源实例。
图形窗口中将显示三维移动/旋转空间坐标轴图形。
- 在图形区域中,将光标移到连接位置和目标的位置图形、目标图形或梁图形上。
该部分光源将亮显。选择梁图形以一次性重新定位整个光源。
- 单击以启动“三维移动/旋转”命令。
注意如果渲染结果看起来与交互式视图不同,可能是由于光源点离表面太近。您可以移动光源使其远离表面,直到解决此问题。
局部光源
用于创建局部光源的控件与在光源样式中创建光源时使用的控件相同。唯一区别是,局部光源保留在自己的浏览器文件夹中。局部光源与光源样式是分开的,它们作为单独对象使用而不是一个集合。
创建局部光源
- 在功能区上,单击

,然后设置选项卡上的选项: - 设置完所有选项卡上的选项后,单击“完成”。
编辑局部光源
- 在浏览器中,展开“局部光源”节点。双击光源节点以编辑参数。或者,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编辑”,则将显示对话框。设定选项卡上的选项:
- 使用“目标”选择器来更改目标位置。
- 使用“位置”选择器来重定位光源。
注意您还可以在图形区域中编辑光源目标和定位零部件。单击目标或位置图示符,将显示移动空间坐标轴以及“三维移动/旋转”对话框以获得确切值。
- 如果您想要反转光源方向,则请使用“反向”。
- 在“常规”选项卡“类型”中,您可以更改光源类型。
- “照明”选项卡 移动滑块以修改光源提供的照明量。
在“颜色”中,修改光源的颜色。
- 阴影 修改阴影类型和质量。
- 点或聚光灯 根据光源类型,修改光源位置和相关特性。
- 设置完所有选项卡上的选项后,单击“完成”。
注意为自发光零部件同时使用局部光源和透明表面样式时,请选中“显示内表面”选项。该设置将显示在“表面样式”对话框的“基本”选项卡中。
当在部件顶级中创建局部光源时,可以对其制作动画。当局部光源包含在子部件内时,该局部光源可以制作动画或与包括它的零部件或部件一起“移动”。
照相机
在激活的文档中创建并编辑照相机以定义用于渲染的视图。用于创建您可查看或隐藏的图形表达的参数可定义照相机。
您可以定义多台照相机,以便每次使用一台进行渲染。
在功能区上,单击 
。
在“照相机”对话框中,单击“目标”。 - 在图形区域中,单击模型的任意面以定义照相机目标。
小立方体放置在照相机的目标点。从目标点到位置点,垂直于选定面显示一条黑色方向线。
- 单击沿照相机方向线的一点,或单击模型的任意面,以设置照相机的位置。
照相机视图体积的线框表达显示为黑色方形,以目标点为中心,面向目标位置。照相机的缩放角度和目标到位置的距离确定方形的宽度。方形的高度遵循由存储的渲染设置定义的纵横比。例如,如果渲染图像大小为 640 x 480,则方形的高度是宽度的 3/4。形状是截锥体和在位置点显示的方体的组合。滚动标记(视图体积方形的顶边中间的小型黑色垂直线)指明照相机的上方向。
注意您可以复制和粘贴照相机。副本放置在原始照相机旁边,处于选中状态,准备进行移动和编辑。
- 使用显示的照相机图形,可以执行以下操作:
- 拖动目标或位置,在视图平面中将其移动到距目标或位置的视图距离相等处。
- 移动照相机。单击目标或位置,激活“三维移动/旋转”空间坐标轴。使用空间坐标轴移动目标或位置。更改空间坐标轴旋转不会影响目标或位置。单击方向线以移动照相机并保留相对位置和目标位置。
- 进行缩放以更改视野角度。单击视图体积方形将其选中,然后移动鼠标,根据约束纵横比调整视图体积的大小。释放鼠标按键以设置新大小。
- 更改滚动角度。单击滚动标记将其选中,然后移动鼠标,围绕目标方向旋转照相机图形。
- 如果适当,选择“链接到视图”以更新激活视图,使其与照相机特性相匹配,然后隐藏照相机图形。
- 在“投影法”中,将照相机视图模式设置为正交或透视。
在照相机动画制作操作中禁用“投影”。
注意使用正交照相机可以获得传统的插图视图,而使用透视照相机可以获得更加逼真的视图。
- 如果旋转角度与默认角度不同,则根据需要在“旋转角度”中指定围绕照相机的方向轴旋转的角度。
- 如果缩放角度与默认角度不同,则根据需要在“缩放”中指定照相机的缩放角度,以定义水平视野。
- 单击“确定”。
景深
可以将景深用于创建的任意照相机。若要使用景深,请执行以下操作:
- 在“照相机定义”对话框中的“景深”部分,选中“启用”。用于景深的控件将启用。
- 选择“焦点限制”,在此提供远近的焦面位置,或选择“光圈档”,在此指定照相机光阑值和焦面位置。
- 指定相应方法的景深参数。对于“景深限制”,提供远近焦平面位置,如下图所示。对于“光圈档”,提供光圈档设置和焦面位置。
- (可选)可以选中“将焦平面链接到照相机目标”,这有两个优点:
- 焦面将保持相对于目标定位。如果编辑照相机目标,则照相机保持在相对于它的焦点上。
- 可以为照相机目标制作动画。其结果是一个活动景深,可提供极佳的动画效果。
场景样式
使用透视照相机
透视照相机具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特征,就是能够调整透视角 (PA) 和距离 (D)。同时使用键组(多个键同时按下)和鼠标键 - Ctrl+Shift+F3,然后在图形区域中单击并拖动光标。
以下部分介绍了“缩放”命令和透视角修改之间的差异。还介绍了 Inventor Studio 照相机如何捕获透视角,并在任务之间保持不变。
图例
- D = 从照相机到目标的距离
- E = 照相机能够看到的范围
- PA = 透视角
透视角 (PA) 与从照相机到目标的距离 (D) 和视野或范围 (E) 都相关。PA 调整会保持 E 不变。而简单的缩放调整会更改 D 和 E,但保持网络 PA 不变。
在以前的版本中,透视照相机缩放角度作为简单缩放进行调整,即仅更改 E 的调整。现在,照相机调整透视角度,即同时调整 PA 和 E。照相机参数在任务之间保持不变,而与窗口大小无关。
| 方式 | 2009 及更早版本 | 2010 |
|---|
按住 Ctrl+Shift 键并进行缩放(鼠标移动) | - (D) 更改
- (E) 尺寸常量
- PA 更改与 (D) 相关
| 无更改 |
Inventor 缩放 | | 无更改 |
Studio 缩放角度(照相机设置) | | - (D) 常量
- (E) 更改
- PA 更改与 (E) 相关
- 在任务之间保持不变。
|
创建渲染图像
渲染图像可以查看逼真的设计图像,不管是否具有增强效果的背景。
- 打开 Autodesk Inventor 部件文件或零件文件。
- 在功能区上,单击

。 - 在功能区上,单击


。 - 在“渲染图像”对话框上,设置“常规”、“输出”和“样式”选项卡上的选项。您可以在图形窗口中查看选择的预览。
如果对选择满意,请单击“渲染”。
渲染进度将显示在单独的窗口中。
或
在单击“渲染”之前,请使用“渲染”选项卡上的相应样式和照相机命令,如以下部分所列。
- 单击“渲染”。
- 在渲染图像窗口的右上角,单击“保存”,将输出保存为 BMP、JPEG、TIFF、PNG 或 GIF 格式。
注意PNG 文件格式可输出具有透明背景的图像,以进行渲染合成。保存图像时,请选择 PNG 文件类型,并且在“选项”对话框中,选中“Alpha 通道”。
渲染教程
提示- 为了获得最佳效果,可以不用点光源渲染模糊阴影,而改为使用聚光灯投射模糊阴影,并将阴影质量设置为最高设置。
- 如果您有空间球型控制器,并在渲染动画时使用了它,则照相机视图可能会偏移。要避免发生偏移,请在长期渲染操作过程中关闭该控制器。
查看渲染的上一个图像
单击
在单独的窗口中显示最近渲染的图像。
图像存储是以任务为基础的,在不同任务之间不能持续有效。
项目文件 - 渲染和动画
项目文件
使用项目文件组织用于渲染和动画的资源。将贴图、特性、纹理等存储在文件夹中,然后将这些文件夹指定为库路径。下面的视频将演示如何将库添加到现有项目文件。
局部光源
显示局部光源对话框以定义和定位光源。该方法类似于在光源样式中定义单个光源。点光源和聚光灯作为局部光源对象受到支持。
局部光源
“常规”选项卡
控制局部光源的类型和布置。
类型 | 指定以下其中一种光源类型,以控制光源所提供的照明量。默认设置为“平行光”。 点 模拟自空间中某一个点(如灯泡)向所有方向发出的光。使用目标来创建和编辑点光源,它并不影响光所到达的地方。
聚光灯 模拟自空间中某一个点(如舞台灯)向特定方向发出的锥形光。
|
开/关 | 打开光源 打开光源样式中的光源。默认设置为“开”。
关闭光源 打开或关闭光源。关闭光源时,光源颜色面更改为黑色,并且在浏览器中,光源样式树中的光源图标处于禁用状态。
|
布置 | |
反向 |  单击右侧的按钮使光源的方向反向。只要按下右侧的按钮,位置和目标便会交换。所有更改目标的操作实际上都更改位置。默认设置为“普通”(未反向)。
|
“照明”选项卡
确定任意类型的光源如何发光。
亮度 | 指定光源提供的照明量。范围为 0 至 100,默认为 0。 |
颜色 | 指定光源的颜色。默认颜色为白色。 |
“阴影”选项卡
定义光源的投影质量。
类型 | 无阴影。
耀眼阴影。默认设置。
模糊阴影。需要花费更多时间来计算,但更逼真。
|
质量 | 低分辨率 (256x256)。
中分辨率 (512x512)。默认设置。
高分辨率 (1024x1024)。仅当选择了“模糊阴影”时可用。
|
密度 | 通过滑块来控制场景中光源的照明亮度和照明量。范围为 0 至 100,默认密度为 0。 |
光源参数 | 指定模糊阴影效果的球面直径。指定的直径应大于渲染的零件或部件或者被重点渲染的区域的直径。
|
“点”选项卡
设置点光源的特性。仅当在“常规”选项卡上将光源类型设置为“点”时才可用。
位置 | 指定光源位置的 X、Y 和 Z 坐标值。对于新光源,在“常规”选项卡上指定了适当的目标和位置时才可用。默认值为 0.0、0.0、0.0。 |
衰减 | 从列表中选择值,以描述光线的减弱和距光源距离的关系:“无”、“倒数”或“倒数的平方”。 |
起始距离 | 指定距光源(从此开始光衰减)的距离(长度值)。选择的“衰减”值为“无”时不可用。默认值为“无”和 0.0。 |
“聚光灯”选项卡
设置聚光灯的特性。仅当在“常规”选项卡上将光源类型设置为“聚光灯”时才可用。
位置 | 指定光源位置的 X、Y 和 Z 坐标值。对于新光源,在“常规”选项卡上指定了适当的目标和位置时才可用。默认值为 0.0、0.0、0.0。若要使用“测量”命令或从最近使用的值中进行选择,请单击输入框上的箭头并从菜单中进行选择。可以调整测量值。 |
目标 | 指定光源目标的 X、Y 和 Z 坐标值。对于新光源,在“常规”选项卡上指定了适当的目标和位置时才可用。默认值为 0.0、0.0、0.0。若要使用“测量”命令或从最近使用的值中进行选择,请单击输入框上的箭头并从菜单中进行选择。可以调整测量值。 |
衰减 | 从列表中指定值,以描述光线的减弱和距光源距离的关系:“无”、“倒数”或“倒数的平方”。 |
起始距离 | 指定距光源(从此开始光衰减)的距离(长度值)。选择的“衰减”值为“无”时不可用。默认值为“无”和 0.0。 |
聚光角 | 指定聚光灯的角度。角度范围为 1.0 至 150.0 度,默认为 45 度。 |
衰减角 | 指定聚光灯的衰减角度。角度范围为 1.0 至 150.0 度,默认为 50.0 度。 |
“局部光源”文件夹、浏览器关联菜单命令
在场景浏览器中,在“局部光源”文件夹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使用以下命令:
新建光源 | 临时打开“光源”对话框来创建新的局部光源。 |
| 已启用 | 选中时,该光源将会启用且可选择,并将影响场景。未选中时,可以在浏览器中选择光源,而不会影响场景 |
| 可见性 | 在场景中切换光源的可见性,从而减少混乱。光源的效果在场景中仍然可见。 |
局部光源对象、浏览器关联菜单命令
在“局部光源”文件夹中,您可以在任何光源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访问以下命令:
复制光源 | 复制选中的光源,捕获所有参数来制作相同的新光源。光源将被放置在图形区域中稍稍偏移于所选光源之处。可以像任何其他光源一样选择、移动、修改复制的光源。“复制光源”将快速和轻松地以相同或类似的参数复制光源, |
编辑 | 为所选光源显示“编辑”对话框。可以更改光源类型、参数、位置等等。 |
| 移动 | 使用选中的光源激活“三维移动/旋转”命令。窗口将缩放到光源范围以提供对光源控制柄的访问和任务的最佳空间定位。 |
| 已启用 | 选中时,该光源将会启用且可进行选择,并将影响场景。未选中时,可以在浏览器中选择光源,而不会影响场景 |
| 删除 | 删除所选的光源。将从局部光源文件夹和图形区域中删除节点。 |
| 光源动画制作 | 显示“光源动画制作”对话框。用户为当前动画操作的结束定义光源位置和参数。 |
| 可见性 | 在场景中切换光源的可见性,从而减少混乱。光源的效果在场景中仍然可见。 |
照相机
在激活文档中创建新照相机。定义照相机的图形显示参数。
若要编辑现有照相机,请在浏览器中的照相机节点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编辑”。或者,您可以双击照相机节点以启动“编辑”对话框。
照相机
布置 | 目标 通过单击模型上的任意位置,设置
目标点
,或通过单击空白处,将目标设置在视图平面上与现有目标相同的视图距离处。在曲面上移动鼠标时,显示新照相机目标/方向的预览。 位置 单击沿照相机方向线的某点时,会将照相机位置设置在该点。如果标准法线距离比当前的照相机距离长,则将方向线延伸至标准法线距离。 |
缩放 | 指定照相机的缩放角度,以定义视图的水平视野。角度范围为 1.0 至 150.0 度,默认为 45.0 度。若要使用“测量”命令或从最近使用的值中进行选择,请单击输入框上的箭头并从菜单中进行选择。您可以调整输入框中的任何值。 |
投影 | 将视图模式设置为“
正交照相机模式
”或“
透视照相机模式
”。 注意对于“投影”选项,无法制作动画,并且在照相机动画制作操作中,该选项处于禁用状态。 |
旋转角度 | 指定绕照相机方向轴的旋转角度。角度为零意味着照相机的向上方向最大限度地接近 +Y 轴。角度范围为 -180.0 至 180.0 度,默认为 0.0 度。若要使用“测量”命令或从最近使用的值中进行选择,请单击输入框上的箭头并从菜单中进行选择。您可以调整输入框中的任何值。 |
链接到视图 | 选中该复选框后,将更新激活视图以符合照相机特性,并将隐藏照相机图形 清除该复选框后,将恢复激活视图的照相机图形和以前的查看参数。默认为清除状态。 |
启用 | 启用后,Studio 将计算渲染透视视图时的景深效果。默认设置为“关”或“取消选中”。 |
焦点限制或光圈档 | 指定要使用的景深方法并启用相应的控件。如果景深变得难以觉察并接近无穷大,则某些控件将禁用,直到设置返回到景深可察觉的范围内。 |
近 | “近”参数将指定到对象位于焦点的照相机的粗略距离。与照相机距离小于该值的对象将逐渐失焦。离照相机越近,就会变得越模糊不清。 |
远 | “远”参数将指定到对象开始失焦的照相机的粗略距离。与照相机距离大于该值的对象将逐渐失焦。离照相机越远,就会变得越模糊不清。 |
光圈档 | 设置景深值。减少值会缩小景深;增加值会扩大景深。 |
焦面 | 设置对象位于焦点时与照相机的距离。 |
将焦平面链接到目标 | 将焦平面设定为与照相机目标一致。链接后,无论照相机目标置于何处,或将其动画置于何处,照相机目标均会位于焦点内。 |
注意景深设置不会影响正常的图形外观。在渲染时将应用这些设置。
选项
提供用于将渲染图像保存为 JPEG 格式的选项。
访问: | 在“渲染图像”、“查看上一个图像”或“渲染动画”对话框中,将图像保存为所需的图像格式。可用格式为 BMP、GIF、JPG、PNG 和 TIFF。 |
带有选项的图像格式为:BMP、JPG、PNG 和 TIFF。
BMP 格式选项
| 分辨率 | 以每英寸的点数指定图像分辨率。默认值为 96 dpi。 |
JPG 格式选项
| 分辨率 | 以每英寸的点数指定图像分辨率。默认值为 96 dpi。 |
质量 | 在编辑框中使用滑块或条目设置 JPEG 图像的压缩级别。值的范围为 0 到 100。0 = 最高的压缩强度和最低的质量。100 = 最低的压缩强度和最高的质量。 |
PNG 格式选项
| 分辨率 | 以每英寸的点数指定图像分辨率。默认值为 96 dpi。 |
Alpha 通道 | 将图像背景设定为透明以用于图形输出。这样可加速模型图像与其他图像轻松合成的进程。 |
TIFF 格式选项
| 分辨率 | 以每英寸的点数指定图像分辨率。默认值为 96 dpi。 |
渲染图像
指定渲染图像的常规设置。
当您选择“着色”样式或“插图”样式时,它会应用于整个图像。一次只能应用一种样式。更改应用样式必须在图像编辑器中作为后期处理执行。
“常规”选项卡
宽度和高度 | 指定渲染图像输出的宽度和高度。若要使用“测量”命令或从最近使用的值中进行选择,请单击输入框上的箭头并从菜单中进行选择。可以调整输入框中的任何值。 选择输出尺寸 提供一个值列表,可以从中选择输出尺寸。
|
锁定纵横比 | 选择该选项时,将保持由当前图像宽度和高度定义的纵横比。 |
照相机 | 为激活文档指定照相机。 未指定照相机时,默认为“当前视图”。“当前视图”使用视图照相机。 |
光源样式 | 提供一个光源样式列表,可以从中进行选择。如果无可用的光源样式,则将使用造型环境中的标准光源样式渲染图像。 如果模型环境中使用的是基于图像的光源 (IBL),并且您在“渲染图像”对话框中选择“当前光源”,则只会使用光源样式中的标准光源来渲染场景。 |
场景样式 | 提供一个光源样式列表,可以从中进行选择。如果没有可用的场景样式,则将使用当前的 Autodesk Inventor 背景来渲染图像。 使用“当前背景”作为场景样式时,地面阴影和反射的激活造型环境设置将应用到渲染的图像上。 如果选择“当前背景”并使用基于图像的光源,“显示场景图像”选项也处于打开状态,那么将使用“应用程序选项”>“背景”中的图像。IBL 背景图像不能像 Studio 背景一样受到支持。 |
渲染类型 | 提供应用于整个图像的两个单独图像和渲染输出样式。这两种样式只能在图像编辑器中作为后期处理进行混合。 着色 包括用于“真实反射”的选项。确定“样式”选项卡上的可用选项。 插图 在用于选择颜色和边的“样式”选项卡上提供了一组选项。确定“样式”选项卡上的可用选项。 |
“输出”选项卡(仅适用于渲染图像)
保存渲染的图像 | 当选择此选项时,将激活文件浏览器并启动“打开”对话框,您可以在该对话框中输入名称、选择位置并选择图像的 BMP、JPEG、PNG、GIF 或 TIFF 格式。 |
浏览窗口 | 显示选择或输入用于保存渲染的路径和文件名。单击浏览窗口右侧的图标,以启动“打开”对话框进行编辑。仅当选择了“保存渲染的图像”时才可用。 |
反锯齿 | 指定无反锯齿。
指定低反锯齿。
指定高反锯齿。
指定最高反锯齿。
注意渲染花费的时间会随反锯齿质量的提高而增加。进行测试渲染时,请将值设置为低反锯齿或无反锯齿。对于最终渲染,请使用较高质量的反锯齿设置。仅当您要使用模糊阴影和景深时,推荐使用最高质量的反走样设置。 |
“样式”选项卡 -“着色”
真实反射 | 选择该选项时,将反射场景中的对象。未选择该选项时,将使用在“表面样式”或“场景样式”中指定的图像映射而且渲染所用的时间减少。 |
“样式”选项卡 -“插图”
颜色填充 | 来源 |
| | 层次 使用滑块表示颜色层次。默认设置为 2。未选择任何源时不可用。 显示加亮区 选择该选项时,将显示一个亮显区域,其镜面值为 50%。未选择任何源时不可用。 |
边 | |
以下示例说明了可使用这些设置搭配的各种组合中的若干种组合:
| | 颜色填充 - 源 = 无颜色
- 颜色 = 禁用
- 层次 = 禁用
- 显示加亮区 = 禁用
边 - 显示轮廓边 = 选中
- 显示内部边 = 选中
- 厚度 = 1.0
- 颜色 (RGB) = 0,0,0
|
| | 颜色填充 - 源 = 表面样式
- 颜色 = 禁用
- 层次 = 2
- 显示加亮区 = 取消选中
边 - 显示轮廓边 = 选中
- 显示内部边 = 选中
- 厚度 = 1.0
- 颜色 (RGB) = 0,0,0
|
| | 颜色填充 - 源 = 表面样式
- 颜色 = 禁用
- 层次 = 5
- 显示加亮区 = 选中
边 - 显示轮廓边 = 选中
- 显示内部边 = 选中
- 厚度 = 1.0
- 颜色 (RGB) = 0,0,0
|
| | 颜色填充 - 源 = 表面样式
- 颜色 = 禁用
- 层次 = 5
- 显示加亮区 = 选中
边 - 显示轮廓边 = 选中
- 显示内部边 = 选中
- 厚度 = 1.0
- 颜色 (RGB) = 0,0,0
|
| | 颜色填充 - 源 = 表面样式
- 颜色 = 禁用
- 层次 = 5
- 显示加亮区 = 选中
边 - 显示轮廓边 = 取消选中
- 显示内部边 = 取消选中
- 厚度 = 1.0
- 颜色 (RGB) = 125,125,125
|
| | 颜色填充 - 源 = 指定
- 颜色 (RGB) = 80,164,209
- 层次 = 5
- 显示加亮区 = 选中
边 - 显示轮廓边 = 取消选中
- 显示内部边 = 取消选中
- 厚度 = 1.0
- 颜色 (RGB) = 125,125,125
|
| | 颜色填充 - 源 = 表面样式
- 层次 = 5
- 显示加亮区 = 选中
边 - 显示轮廓边 = 选中
- 显示内部边 = 选中
- 厚度 = 1.0
- 颜色 (RGB) = 125,125,125
|
渲染教程